根据《阜阳市直医药商业企业国有职工身份置换实施办法》(阜开医指[2010]1号)、《阜阳市直医药商业企业国有职工身份置换工作的实施方案》(阜开管[2010]18号)和《阜阳众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职工身份置换实施方案》等有关规定,报请开发区身份置换办公室对我公司国有职工进行资质审核、置换金额核算,现已完成上述工作,并于2011年5月19日至25日将审核、核算情况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(实际公示时间为8天)。在公示期间无投诉举报,公示结果无异议。
为进一步落实文件和上级指示精神,让国有职工尽早享受党的惠民政策,公司已向开发区申请拨付身份置换资金,现已基本落实到位,请参与身份置换的人员于7月6日至31日到公司领取身份置换金,逾期则按开发区《实施办法》处理。
特此公告
阜阳众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二0一一年七月六日 |